科学不端行为呈上升趋势,但它究竟是什么?

科学不端行为呈上升趋势,但它究竟是什么?

2025 / 07 / 02

2023年,超过1万篇研究论文因科学不端行为被撤稿,但这并非全是蓄意为之。

德国麻醉学家约阿希姆·博尔特(Joachim Boldt)因一项不幸的“成就”闻名:根据公开研究撤稿数据库“撤稿观察”(Retraction Watch)记录,他是有史以来论文被撤最多的科学家。迄今为止,他发表的约400篇研究论文中,已有220篇被学术期刊撤回。

博尔特或许是“世界领先者”,但他的“竞争者”众多。2023年,全球超过1万篇研究论文被撤回,数量创历史新高。《自然》杂志近期调查显示,过去十年中,亚洲多家医院、大学和研究机构作者撰写的论文在被撤稿中占比异常偏高。

当学术期刊怀疑已发表数据存在伪造、篡改或“不可复现”(即重新分析无法得出相同结果)时,会撤回论文。

部分错误是无心之失,但多数撤稿与科学不端行为相关。

究竟什么是科学不端行为?又该如何应对?

从数据捏造到剽窃

澳大利亚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委员会(The 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NHMRC)是澳大利亚主要的医学研究资助机构,其将不端行为定义为违反《负责任研究行为准则》(Code for the 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的行为。

在澳大利亚,公认的违规行为大致有八种,其中研究不端行为最为严重,包括未获得伦理批准、剽窃、数据捏造、篡改或虚假陈述。

博尔特的多篇论文被撤即源于此:他在大量研究中伪造数据,最终导致德国路德维希港教学医院(Klinikum Ludwigshafen)于2010年将其解雇。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中国科学家贺建奎:2019年,他因使用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创造全球首例基因编辑婴儿被判三年监禁,其罪名是伪造文件招募研究参与者。

学术界“不发表就出局”(publish or perish)的文化加剧了科学不端行为,学者面临发表数量压力,晋升、资金和荣誉均与研究产出挂钩,这导致研究质量常为数量让路。

无心之失

并非所有研究问题都是蓄意为之。有些情况是由于科学家们所犯的无意错误造成的。

例如,法国蒙彼利埃神经科学研究所的年轻科学家塞尔吉奥·冈萨雷斯(Sergio Gonzalez)曾因误将几张错误图片上传至论文及补充材料。

尽管研究结论基于正确图像未受影响,但仍构成“图像重复”和“数据虚假陈述,”导致期刊撤稿并启动调查。 调查认定,这一违规行为是非故意的,源于学术研究压力。

事实上,仅有不到20%的撤稿由无心之失导致,研究者通常在发现错误后主动联系出版商更正,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建立国家监督机构的必要性

许多国家通过独立国家机构监督研究诚信。

英国设立 “研究诚信委员会”(Committee on Research Integrity),负责提升研究诚信并处理不端行为;同样的,美国由 “研究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专门调查相关指控。

相反,澳大利亚缺乏直接调查研究不端行为的独立机构,仅设有 “澳大利亚研究诚信委员会”(ARIC),但其职责仅限于审查机构调查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效力有限。例如,2023 年该委员会仅受理 13 起投诉,仅调查 5 起。

澳大利亚依赖 “自我监管模式”,各大学和研究机构自行依据《负责任研究行为准则》制定政策。尽管准则源于医学研究,但适用于全学科。

例如,在考古学领域,篡改图像或故意报告不准确的碳年代测定结果就属于数据造假行为。另一种常见的违规行为是抄袭,这一行为同样适用于所有领域。

但关于诚信问题的自我管理却存在诸多难题。

调查往往缺乏透明度,且是在内部进行的,从而导致利益冲突。通常,调查团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们要维护所在机构的声誉,而非履行责任。

澳大利亚研究所 2023 年的一份报告呼吁紧急成立一个由政府资助的独立研究诚信监督机构。

报告建议该监督机构应拥有直接调查权,且学术机构需遵守其调查结果;

监督机构应公开调查结果,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设立合理的上诉程序,并允许公众直接向其投诉。

研究可信度岌岌可危

监督不力的后果已清晰显现。

澳大利亚历史上最大的研究诚信丑闻之一涉及斯威本大学 (Swinburne University) 工程师阿里・纳扎里(Ali Nazari)。2022 年,一名匿名举报人指控纳扎里参与一个涉及多个团队的国际研究欺诈集团。

调查对纳扎里及其他研究人员共同发表的 287 篇论文的有效性提出质疑,揭露了大量违规行为,包括 71 例伪造结果、剽窃和重复发表,以及 208 例自我剽窃。

类似地,昆士兰医学研究所前研究员马克・史密斯(Mark Smyth)被曝伪造研究数据以支持资助申请和临床试验。一项独立调查认定,他利用自身声誉、地位和权威欺凌和恐吓初级同事。

若澳大利亚拥有独立的研究诚信机构,将具备清晰的治理结构和成熟透明的渠道,以便在更早阶段报告违规行为。

及时干预可通过快速调查和纠正措施减少进一步违规。重要的是,全澳机构统一的治理将有助于确保公平性,减少偏见,并在所有不端行为案件中维持相同标准。

建立独立研究诚信监督机构的呼吁早已刻不容缓。

只有通过公正的监督,我们才能捍卫科学卓越的价值观,保护公众信任,并培育问责文化,从而强化全体澳大利亚人对研究诚信的信心。

 

*内容来源悉尼科技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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